本报讯(王亚平)5月13日,西安市莲湖区总工会、莲湖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试点工作联席会”,启动莲湖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并为“莲湖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室”揭牌。
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就是整合法院和工会的工作优势,在法院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共同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将法院“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工会“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有效预防协调、协商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共同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联席会上,莲湖区法院院长刘群、区总工会副主席张育军共同签订了《莲湖区总工会、莲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向3位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莲湖区法院刘群院长认为,诉调对接工作既能减轻劳动者的诉讼成本,又能及时化解部分社会矛盾,同时还减轻法官案件数量多的压力,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通过与工会的合作,把法院的办案理念、办案机制更好地传达给劳动者和诉讼当事人,区法院将举全院之力进行试点,并力争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莲湖区总工会副主席张育军表示,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是新形势下多元化化解纠纷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长效”机制,在我国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开展此项工作意义深远。区总工会将全力配合法院做好此项试点工作,并严格按照市总文件要求,提供经费保障,节约司法资源,确保试点工作在莲湖区取得圆满成功。
今后,对于莲湖区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纠纷类案件,法院认为属于调解范围且适宜调解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选择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的,法院通过委派调解或委托调解形式,由“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调解员按照流程制作调解协议,登记备案,双方当事人可申请司法确认,或申请由区法院立案后出具调解书;若调解未成功,调解员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至原委托审理部门,由审理部门继续依法审理该案,区总工会、区法院联手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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