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沛然)昨日,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因违规向不合规网约车辆派单,再次被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双生分局三部门联合约谈,这已是近20天内执法部门第三次约谈滴滴出行。为了维护市民乘客合法权益,管理部门向其下达了《约谈整改告知书》及《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将为其违规行为买单。
4月21日和4月24日,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双生分局三部门因滴滴平台计划向不合规网约车派单,两次约谈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负责人当时均表示,将立即停止不合规车辆的上线准备工作,严格按管理部门要求依法经营。5月11日,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通过网约车监管平台发现,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违规向不合规车辆派单,碰触了西安市网约车管理的“红线”。
约谈会上,管理部门向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下达了《约谈整改告知书》,责令滴滴出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不得接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禁止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派单。
随后,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对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做了调查笔录,对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向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开具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这是西安市网约车平台和监管平台数据打通后,管理部门首次以网约车监管平台数据为依据对网约车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记者了解到,按照《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让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提供经营服务,将面临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不合规网约车在车辆安全、保险理赔、乘客人身安全等方面存在隐患,而且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损害了合法网约车驾驶员的权益。”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尤其是在疫情期间,这些处于监管之外的不合规网约车一旦上线,无法有效落实消毒防护和疫情排查要求,可能会影响整体疫情防控工作。下一步,行业管理部门也将联合各区和客运场站执法单位,加大对非法网约车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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