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江黎)日前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5月6日至5月29日,西安市定点医药机构2020年度协议续签工作开始。
此次签约范围包含已承担医疗保险服务、履行协议关系,有意愿继续承担西安市2020年至2021年医疗保险和离休医疗保障等医疗保险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定点医疗机构需提交上年度服务协议、本年度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一式两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等级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西安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登记表》。定点零售药店需提交上年度服务协议、本年度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一式两份)、《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西安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信息登记表》。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市医保中心提醒各定点医药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续签协议。对截至6月5日仍未签订协议的,市医保中心将停止刷卡、结算业务;6月26日前仍未补签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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