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晓瑞)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结合西安市道路交通客观实际,5月6日起,西安市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恢复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时间:2020年5月6日(周三)起,工作日早7:30-9:00,晚6:00-8: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限行区域:三环路以内道路(含三环路,不含绕城高速)。
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此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西安市全面恢复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相关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发布,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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