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安市莲湖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提质增效,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开展母婴关爱室推进工作;持续开展“书香三八”读书活动,强化女职工技能培训、拓宽女职工就业渠道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等活动,提升女职工综合素质……把维护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关爱女职工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载体平台,上下凝聚合力,打造了一系列女职工工作品牌,让辖区女职工幸福指数节节高。
维权有力度,撑好“保护伞”
“幸好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我才保住了工作。我感到很幸福……”女职工董娜至今想起此事仍记忆犹新。董娜是该区一家商超企业的职工,去年10月,董娜产假期满回公司上班,因其所在部门机构调整而下岗。该公司工会知情后积极调处,依据《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重新落实了她的岗位。
如今,在西安市莲湖区,《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已成为劳动争议调处的有力武器。通过深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各类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区总工会受理的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明显减少。
西安市莲湖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常务副主席张育军说:“几年来,莲湖区总工会始终把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作为服务职工、依法维权的重要载体,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莲湖区共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389份,涵盖企业3507家,覆盖女职工12.6万人,签订率为98.9%。
关爱有温度,当好“贴心人”
近年来,莲湖区总工会为提升女职工技能素质,拓宽女职工就业渠道,相继举办了女职工电脑、面点师、育婴员、家政、护理、餐饮、礼仪等培训班近100多期,培训女职工5000余人,已有4500余人在工会帮助下实现了就业。
家住白鹭湾社区的刘杏巧,就是工会开展女工技能培训的受益者。刘杏巧在原单位下岗后,由于学历不高,又没有专业技术,虽多次参加工会举办的招聘会,但一直未能如愿。2019年5月份,她参加了区总工会举办的电脑培训班,并在区总推荐下,在一家超市找到了工作,每月有3000元的经济收入,缓解了家庭困难。困难职工齐晓雯的儿子以优异成绩被某高校一本录取了,可面对高额学费,这个家庭犯难了。就在齐晓雯的儿子准备放弃学业外出打工时,区总工会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为她申请办理了“金秋助学”,发放助学金7000元,一下子解决了这个单亲家庭的大问题。
让女职工幸福指数节节高
40平方米的房间,将母婴关爱室分为母婴哺乳区、婴儿护理区、宝宝娱乐区、宝妈休息区等四大区域,既保护母婴隐私又防止交叉感染……这是位于西安龙湖润融置业有限公司大兴龙湖星悦荟运营中心的母婴关爱室。去年被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授予“母婴关爱室省级示范点”。此外,辖区西安大唐西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母婴关爱室、陕西荣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母婴关爱室、枣园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母婴关爱室、莲湖区市民中心母婴关爱室被西安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授予“市级母婴关爱室”。
为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推动母婴关爱室惠民项目规范管理、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母婴关爱室品质,莲湖区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今年将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母婴关爱室创建推选工作。推动母婴关爱室惠民项目全面升级,使母婴关爱室真正成为维护女职工权益、呵护女职工健康、满足女职工需求的“幸福空间”。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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