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白圩珑)4月22日记者获悉,西安市人社局、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的通知》,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流程。
西安市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再由用人单位所属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章。毕业生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即可到学校办理派遣手续,档案转递至单位所属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取消西安市高校毕业生报到备案手续办理,西安市毕业生就业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西安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介绍信管理系统将于4月27日同步关闭。毕业生毕业后可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所属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毕业生落户手续根据本市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西安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引导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对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根据其就业意向和就业需求,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毕业生登记后三个月内至少要提供1次以上的政策咨询、就业推荐、职业指导等服务,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尽快实现就业。
此外,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西安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转递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秦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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