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西安市科技局获悉,为引导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快速健康发展,提升管理水平与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该市出台《西安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
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
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在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场地和办公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服务,为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培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专业孵化器是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或特殊人群,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孵化器。
该《办法》要求,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建立创业培训、咨询和辅导的预孵化体系,完善企业成长加速机制,推动孵化器由物理空间服务向战略规划、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等深层服务构成的企业加速器建设,提高创业企业的存活率,满足毕业企业的高成长发展需求。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加快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并逐步实现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投入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按企业化、产业化和专业化要求以多种方式,建设和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同时,鼓励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专业孵化器,形成专业技术、项目、人才和服务资源的集聚,促进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竞争力。
多项政策支持奖励
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
《办法》规定,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予以如下奖励支持: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支持。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孵化器3万元经费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于孵化器内在孵企业参加西安国际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挑战赛等获得决赛名次的,按照所获奖金总额10%给予孵化器奖励。
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考核年度内获得创投基金投资或被本市企业(非股东公司)收购,按照投资额(收购金额)的1%对孵化器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20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40万元。鼓励国家级孵化器对本市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未被认定为市级孵化器)进行管理和品牌输出。输出时需先向市科技局备案,对接受管理和品牌服务后被认定为省级以上孵化器的,补助输出方10万元,每年补助输出方总额不超过30万元。单个孵化器每年获得各类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额外分档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支持。杨斌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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