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拓玲朱雪娇)记者12日获悉,为支持和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发挥建筑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作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决定对2019年度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奖励。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库、依法纳税的建筑业企业,均可申报奖励。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25日12:00截止,由企业自主申报。奖项评定遵循“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一个企业只能享受一个奖励。
奖励分为核心竞争力奖,将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升为特级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公路、通信、电力总承包资质由二级升为一级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规模发展奖,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超过100亿元的,每100亿元奖励50万元为一个台阶)奖补一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外企业落户奖,对企业总部落户西安市的央企,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落户西安市的央企区域公司,并取得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落户西安市的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走出去”发展奖,企业市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50亿元,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超过50亿元的,每50亿元奖励50万元为一个台阶)奖补一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创优夺杯奖,对承建(不含参建)的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或“国家级优质工程金奖”的企业,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将相应的申报材料报西安市住建局。市住建局负责“核心竞争力奖”“市外企业落户奖”“创优夺杯奖”申报资料的审核。其他奖项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根据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复核进行审核。市住建局将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媒体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满后,进行通报表彰。由市财政局按照财政资金相关规定,拨付专项奖励资金。
市住建局要求,各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利用媒体报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申报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申报企业要确保材料合法性、真实性,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按不良信息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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