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杨斌鹄)3月10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着眼建设“丝路科创中心”任务目标,围绕深化改革任务落实,发展培育新产业,完善产学研开放合作新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市科技局组织编制了2020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目前,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展开,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积极申报。
2020年计划体系共设置科技创新计划、科技创业计划、科技产业化计划、“科技+”行动计划等4类计划,包括科技创新引导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众创载体提升工程、引进国外智力与国际科技合作工程等13类工程(专项),共20种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西安市辖区(含西咸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项目知识产权明晰。
禁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须出具承诺函。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承担在研(未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项目申报程序按照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线上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线上申报、审核推荐、纸质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3月10日—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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