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晴悦)3月5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在人民调解平台处理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
申请人称其与被申请人于2019年7月4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10月4日,租金为每月900元,押金900元,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现合同期满,涉案房屋亦因疫情无法继续租用,故要求被申请人退还押金,因此将纠纷提交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调解员在收到案件短信后,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随后,双方通过视频调解的方式进行协商。3月5日,原、被告与调解员连接了三方视频实时对话。被申请人称合同到期后,申请人继续使用房屋至年底,但未按约定提前交纳房屋租金,且至今暖气费拖欠未付,构成违约,因此不同意退还押金。
经过调解员一个多小时的反复沟通和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在线上达成了和解协议,被申请人微信向申请人退回押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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