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市字〔2019〕60号)要求,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经专家验收及市级相关单位现场核查,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6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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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