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凌霄)“现在开庭!”3月4日14时30分,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丁琼琼敲响了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刑事审判第一槌。
为了保障庭审顺利进行,主审法官在庭审前与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由法院网络技术人员指导被告人在家中通过网络参与庭审。一切准备就绪后,法官宣布开庭。
庭审中,法官通过该院的“云上法庭”系统核实了被告人信息,告知了被告人诉讼权利。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一定痛改前非。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表示服判。庭后,法官对被告人进行了教育,再一次重申了醉酒驾驶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告诫当事人应当牢记此次教训,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庭审笔录整理并生成,由被告人通过视频查看并确认无误。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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