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三间店面,停业一个多月了,想和房东商量着减一半租金,但是对方一分不减,我现在也没办法了。”日前,读者魏先生拨打本报热线诉说自己的烦心事。因防疫需要,许多商铺的承租人都有与魏先生相同的遭遇,那疫情停业期间房租到底该不该减免?
商户提出减免房租遭房东拒绝
魏先生祖籍山东,一直在西安做生意,分别在等驾坡、田家湾等地租了三间店面。“干的是餐饮,每个店面积不大,大概20平方米上下,有的按全年结房租,有的按半年结,算下来每个月三间店的租金2万元左右。”魏先生说。
西安市进入防疫阶段后,魏先生的三家店一直处于停业状态。不久前,他与三间店面的房东协商停业期间减免房租的事情,均遭到了对方的拒绝。“我的想法是,这是客观原因造成店面不能营业,是不可抗力,房租双方各承担一半,但是房东给我说一分不减。”魏先生说。
魏先生说,他们做生意的人都相互有联系,自己认识很多租房做生意的朋友,大家都有相同的遭遇。据他了解,就疫情停业期间减免房租的事情,身边没有人和房东谈妥,当然房东也有他们的理由。
房东贷款正常还自然不愿减房租
“房东给我的回答是,他的商铺也是贷款买的,防疫期间仍然要正常给银行还贷款,所以不愿意减免房租。”魏先生说。据不少承租者说,他们的房东不愿减房租,给出的理由也是如此。
有部分房东表示,此次疫情导致商铺停业确实是客观原因,但是作为房东来说,他们可以让租客退房。对此,有租客表示,租商铺和租住宅不一样,租商铺是为了做生意,正常情况下没人想退房,况且还牵扯押金、违约金、转让费等一系列事情。正因为如此,包括魏先生在内的许多房东和租客,大家都在僵持着。
鼓励个人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提到: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免收房租,3-4月房租减半。但租赁私营企业及个体户的房屋、商铺的,没有明确的减免政策。
西安市的相关政策中提到:积极鼓励非国有企业业主、个人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看出,政策对该问题没有强制要求。
对此,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议房东房客就减免房租一事还是充分协商为好,若实在无法达成一致,可走诉讼程序。
本报记者白圩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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