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耀青)市国资委近日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减免非国有企业房租的实施细则》,旨在落实减免企业房租政策,帮助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非国有企业共渡难关。
根据《实施细则》,相关国企是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国企关键时刻“稳定器”作用,实施主体为市属国有独资、全资、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子企业。《实施细则》适用对象和范围为: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在西安市注册的非国有企业。减免时间暂定2020年2月1日起3个月。
按照相关工作流程,由实际承租方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减免房租的书面申请后,各企业将以便捷高效为原则,设立受理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申请人须提供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原件、近3个月公司缴纳职工社保明细、相关证明材料等。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通过网络、信函、电话等多种方式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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