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医药丈八北路二店哄抬口罩价格被罚10万元记者 赵辉 摄
本报讯(记者赵辉)5.5元的一次性口罩卖到了35元,对于这种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雁塔区市场监管局当然不客气。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近日这家药店被处以10万元罚款,并被函告相关部门建议取消其医保定点单位资格。
1月29日上午11时左右,雁塔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反映称:“同一医药丈八北路二店5.5元一次性口罩售价35元”。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将江燕牌“一次性使用口罩”(10包装)上涨至35元/袋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涉嫌“哄抬价格”,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药店立案处理,依法拟处以10万元罚款,并函告相关部门建议取消其医保定点单位资格。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经营单位,对于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同时,也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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