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制定限速标准、细化完善“车让人”交通规定、让道路标识牌更加规范……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城市道路管理成为代表们聚焦的热点,多位人大代表为完善城市交通管理建言献策。
部分道路限速标准低影响通行效率
“良好的道路建设不仅极大提高了车辆通行能力,更服务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省人大代表王浩公说,在城市道路和城市间高速公路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不合理的限速也会为百姓带来困扰。
王浩公举例说,部分城市及城市周边道路为多车道,道路宽阔且周边少有行人及非机动车辆,但限速标准过低,影响了通行效率。此外,部分高速公路设置“断崖式”降速,但没有提供降速缓冲段,容易导致追尾危险。同样,在非高速公路道路中也存在突然大幅降速情况。城市道路限速不区分考虑天气状况,而采用同一标准,缺乏灵活性。
对此,王浩公建议应根据低限速路段情况,就小客车、客车、货车、危化品车辆设置不同的限速标准,设置科学合理的降速区间。根据天气情况,区别对待,进行灵活限速。重新规划区间测速长度和区间限速标准,避免长路段区间限速和低限速值。
“车让人”相关措施应细化完善
“车让人”实施以来,西安绝大多数车辆行驶到斑马线前,都能主动避让行人,使西安市的交通安全秩序有了明显改善,广大市民纷纷叫好,其做法也被省内的宝鸡、咸阳、铜川等城市所借鉴和效仿。
“但目前‘车让人’相关规定还不够具体和完善,如‘车让人’应该什么时间让?到什么路段让?什么情况下优先保障行人通过,什么情况优先保障车辆通过?如果行人出现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违反交规现象,车辆‘不让人’是否处罚……如果不作出详细规定,易在部分路段造成人为拥堵。”黄志华说。
黄志华建议省市交管部门,在做好“车让人”等交通规则宣传的同时,要对“车让人”细则进行修改完善,使之更加细化、量化、具体化,更具有可操作性。并加大对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违反交规现象的治理和处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道路左转右转等标识应设在高处
于凤玲说,随着城市快速发展,车辆数量大幅度增加。目前,大部分的标识及限速都写在地面上,这样对于司机来说,在行驶中不易看清楚,必须把车开到跟前才能看到,不但会出现违章的情况,同时也会造成道路的拥堵。
于凤玲建议,可在每个路口红绿灯下面杆上设立标识牌,标明直行、左转、右转、禁止掉头及限速等信息,没有红绿灯杆的地方,可以竖立一个标识牌。记者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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