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佘欣)近日,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台《关于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保持“生命通道”畅通的通告》。
通告指出,充分认识消防车通道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的重要性。
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净高度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上空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架空高压线、树木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不得随意停放机动车辆,严禁摆摊设点、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内严禁搭建建(构)筑物,严禁在消防车通道地面设置减速带。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实施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指导帮助社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通告强调,严厉查处违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依法督促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罚款、拘留等;对多次违法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记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所需经费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可以拨打“12345”或“96119”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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