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彭建国记者李佳实习生李辉)今年7月30日,西安交警灞桥大队在210国道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查处了一辆陕A牌照的超载货车,驾驶员“沈某强”被处罚,同时其超载行为被记入车辆违法信息。
到了8月中旬,一名自称沈某强的男子到交警灞桥大队反映称,自己名下无故多出一例交通违法记录。他向交警提供了一个线索——自己的车窗玻璃在7月20日前后被砸,车内财物被盗,驾驶证也被一并盗走。同时,他还向交警出示了一张在派出所报警的回执单。
居然出现了两个“沈某强”。核实情况后,交警灞桥大队先撤销了沈某强名下的违法记录,同时口头传唤了另一名“沈某强”,但这个“沈某强”一直不配合警方工作。警方便对其驾驶的陕A牌照轻型货车档案进行了锁定。车辆档案被锁,货车自然无法进行审验。12月24日,假“沈某强”才不情愿地来到交警灞桥大队接受调查。
假“沈某强”现场交还了沈某强的驾驶证,并坦白了自己的真实身份——杨某某。杨某某称,驾驶证是他在路边捡到的。交警查询其货车轨迹发现,杨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长期驾驶机动车,构成违法。杨某某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交警灞桥大队依法对杨某某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向辖区派出所通报了杨某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目前,案发地派出所正对此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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