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扬通讯员张娟莉)近年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更新执法理念,不断强化监督手段,多元化拓展案源渠道,保持了办案数量,保证了办案效果,推进民事监督工作向纵深开展。该院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强化民事监督工作,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21件,提请抗诉4件,市检察院支持并提起抗诉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纠正违法建议58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11件。
坚持“四个主动”。该院民行部门主动出击,联合控申部门实行民事申诉接待轮班制度,对涉及民事申诉等问题,由民行部门员额检察官轮流值班接待,提前介入了解案情,配合审查受理工作,有效防止案源流失,畅通受理渠道。该院主动承接区人大、区委政法委的专项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等活动,依托案件检查、评查平台,主动发现案件,变等待交办为发现后联系交办,拓宽线索发现渠道。该院主动与纪委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相互移送,聚焦当事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发掘案源线索。针对事关群众利益的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执行案件,以及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代表性问题,该院主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依职权发现案源线索。
提炼“两个模式”,强化监督效果,多角度保障案件质量。该院坚持实行“三同步两说明”审查工作模式,“三同步”即审查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同步审查是否存在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违法的情形;审查执行监督案件中,同步审查是否存在审判违法、虚假诉讼等情形;个案审查中,同步审查同类案件中是否存在类似问题,是否存在监督必要。“两说明”即对检察建议案件,向法院相关庭室、承办人员进行说明,必要时召开联席会议或向相关领导说明,统一认识,跟踪督促整改;审查法院整改纠正措施是否适当时,向检察官联席例会进行说明。该院严格规范线索移送标准,实行“三三三”核查工作模式,在保障虚假诉讼、扫黑除恶、司法人员违法犯罪等案件线索移送后的成案率上下功夫。在研判分析线索前,该院坚持与申诉人或举报人进行一次谈话、重新审阅一次卷宗、约见一次管辖机关部门负责人或承办人。在移送线索前,该院坚持查清涉案人员的资金往来、案件标的物交易登记痕迹、相关人员身份关系,先期固定证据;移送线索时,该院制作并附送当事人法律关系说明图、证据解析表、侦查注意事项建议等书面材料,打好侦查基础。该院通过以上制度,成功办理的一起虚假诉讼案被高检院评为第二届优秀案件。
以“三个并重”强化调研宣传,提升队伍能力。该院坚持宣传与服务并重,编撰《雁塔民行检察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主动深入社区、农村,通过举办法治讲座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宣传民行检察的职能和典型案例。该院坚持培训与实战并重,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坚持科研与实务并重,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鼓励干警进行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文章和案例分析材料。近年来,该院发表调研文章3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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