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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网络骗局诱近5000人参与 7被告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获刑

来源:三秦都市报 2019-11-01 03:27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张晴悦)利用网络设计骗局、诱导4994名群众参与传销。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领导、组织传销罪案。

2016年,被告人赵某注册成立西安某物联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物联网信息服务等,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被告人白某某担任公司监事。然而该公司成立后,因各种原因始终未能正常经营。

2017年初,被告人赵某了解到“三动力”传销模式,认为有利可图,与被告人白某某、王某某、韩某某等人商议后,按照该模式在互联网搭建了“西安某物联网集团积分平台”。

他们打着“投资”的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会员推荐会员、组织群众来公司参观听课、在各地举行“宣讲会”等方式,吸收资金发展下线。同时,该传销组织要求投资者在其积分平台注册成为会员,每当新会员账户被激活,其推荐人和上线会员就会得到相应奖励。而只有不断发展下线才会获得利润,所有会员按照推介关系形成层级,最终在结构上呈金字塔式排列。

截至2018年2月,该传销组织共收取会员资金2168万余元,涉及不同会员主体4994人,最高层级达26级。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7名被告人通过西安某物联网有限公司,以“投资”为名,要求参加者支付一定费用以获得加入会员的资格,并按照金字塔结构组织发展层级,以直接和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用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以骗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系情节严重。

最终,未央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赵某等7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又3个月至1年又6个月不等的刑罚,对其中两名从犯判处缓刑,并对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办案法官提醒,传销是一种以欺骗、胁迫和精神控制等手段谋取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为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一旦加入传销,绝大多数人都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有人被骗至倾家荡产,有人被骗的妻离子散,还有人背负多重压力,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希望广大市民能擦亮眼睛,远离传销,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资金的稳步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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