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晓云通讯员霍彪)10月29日,莲湖区法院对一起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国因出售野生画眉鸟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20日,被告人王某国在莲湖区西仓花鸟市场摆摊贩卖活体野生动物画眉鸟时,被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民警抓获,现场查获待出售的活体野生动物画眉鸟6只。经陕西省动物研究所鉴定,查获的画眉鸟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中的物种,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告人王某国供述,2018年4月,他以50元、60元一只不等的价格在西安市莲湖区西仓北巷集市上从他人处购得8只画眉鸟,又以150元的价格出售了两只,并且他明知画眉鸟是重点保护鸟类,是不允许买卖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国非法出售重点保护的野生画眉鸟,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构成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国犯罪情节较轻且当庭认罪,并经社区调查评估具备社区矫正监管条件,最终对王某国做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王某国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
据悉,王某国被抓获后,这些画眉鸟被送到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点隔离暂养,经过饲养观察,动物健康状况良好,7天后这6只画眉鸟将被放归大自然。
新闻推荐
陕鼓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经验交流会召开 因企制宜学习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
本报讯(记者杨耀青)昨日,由市国资委主办的陕鼓集团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经验交流会召开。此次交流会突出“转型升级领...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