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华商报10月21日B02、B03版报道保单条款陷阱多成重疾险理赔痛点一事,很多投保人感同身受。在华商报持续6天的报道以及线索征集中,“以理赔名义拿走原始合同阻止投保人维权”等四个问题一直是投诉的热点,昨日又有多人投诉保险公司以理赔名义拿走合同原件不返还。
“20年前在陕西一家保险公司买的大病和住院医疗险,承诺报销60-70%,但费用结算下来之后,保险报销比例只有30%。”西安市民刘先生称,他今年已经65岁,去年一场大病让他几个月都缓不过来,让他更为不解的是,保险费用交了20多年,最后理赔费用和前期购买时的承诺大相径庭。准备走诉讼渠道时发现保险合同正本报销时被收走,至今未返还。
刘先生称,最后到保险公司去讨要,对方告知保险合同正本已返给当初的保险业务员,而业务员则称已离职,刘先生与保险公司的纠纷和他无关,如果回复不满意建议到法院去起诉。
和刘先生一样,西安西郊退休职工李先生也称,他买了一份长期××保险,一年交1955元,交了五年,还办了附加终身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016年在肿瘤医院住院16天,每天补贴40元,应该补贴640元,但是只给了320元。去找保险公司理论时,被告知保险合同已经被保险公司单方解除了,至于解除原因,保险公司却称是按照合同约定条款。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多起审判保险合同纠纷案的一位资深法官介绍,一些投保人在依法保障自身利益、保留合法证据等方面做法还比较欠缺。虽然无保险合同正本在法院能受理、立案,但却存在很大风险,如果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复印件不认可,投保人将很难维权。建议投保人诉讼维权时,最好持保险合同正本或者由保险公司盖章确认(认可)的复印件。
此外,华商报还将继续征集保险维权案例,也欢迎对此有研究的专业人士、公益律师参与进来,共同推进保险行业更加规范和健康发展。
你遭遇过哪些保险陷阱?你是否有过保险拒赔的经历?你在处理理赔难过程中,是否遭到了行业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刁难、推诿、扯皮甚至“拉偏架”……华商报继续征集保险理赔难线索,让我们向侵害投保人权益的行为说不。
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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