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晴悦)自称“内部人员”能低价买到房,却在收取他人手续费后,玩起人间蒸发。近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低价买房为名,诈骗他人财物的案件。
刘先生近期有买房的打算,经人介绍认识了“开发商的内部人员”郝某。郝某自称可以安排刘先生在不摇号的情况下,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买到某小区的房子。信以为真的刘先生经多次沟通后,给郝某的银行卡转账36735元用于办事。之后郝某一直推脱刘先生说事情正在办理中。然而不久后,刘先生却发现自己想购买的房屋已经被卖出,遂打电话质问郝某。眼见事情败露,郝某答应给刘先生退钱。可在收到6735元后,刘先生就再也无法联系到郝某。之后无奈报警。
经查,郝某对自己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雁塔检察院认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目前,郝某已被雁塔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到正规楼盘通过开发商购买,签订合同,或者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查验相关资质证件,确认真正产权人,注意多方核实购房信息。如果不慎被骗,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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