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熊玺)三轮车司机王某某载客被交警查处,王某某采用封门堵路、涂抹粪便等方式阻扰民警执法。昨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自2014年起,被告人王某某因非法营运三轮摩托车拉载乘客,多次被交警新城大队查处,在此期间,王某某采取封门堵路、涂抹粪便、裸露身体、辱骂民警等方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阻碍公安民警履行职务,以此要挟报复,索要被交警部门查扣的车辆,先后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11次。2019年1月22日9时许,被告人王某某为索要被查扣的三轮机动车,再次到交警新城大队警务大厅门前,采取堵门的方式,并将事先准备好的粪便涂抹在警务大厅门帘上,致警务大厅近一小时无法正常开展业务,造成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经法医鉴定:被告人王某某在作案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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