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西安市印发了《西安市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指出,各中小学校要量力而行为学生提供质量优良、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段中小学生,可为中小学生提供延时托管和集体活动。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免收课后服务费
据了解,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段中小学生。服务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与学校签订协议,一学期为一个固定周期,服务由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课后服务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至19时。各区县及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学校实际和家长需求适当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可提供的内容包括延时托管和集体活动。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意见》强调,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有条件的学校还可根据实际为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或晚餐。
另外,学校也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自主开发校本课程,激发学生潜能,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兴趣和专长。可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及体育、美术、音乐高等专业院校合作,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
1~3年级学生继续实施
免费弹性离校服务
引入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必须经学校及家长委员会同意,并报区县和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要同家长委员会及参与服务的专业机构,根据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劳务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和服务要求。课后服务收费及支出情况应定期公布,接受监督。
1~3年级学生继续实施弹性离校。弹性离校服务参与政府专项补助,按照规定一律实行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家长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意见》还明确,有课后服务需求但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经费,由市、区县及开发区根据弹性离校和课后服务实际,通过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
课后服务遵从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尊重家长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家校协同机制,通过家长委员会充分听取家长意见,主动告知家长课后服务的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课后服务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记者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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