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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他人抢劫在校学生手机 一男子被提起公诉

来源:西安晚报 2019-08-28 04:51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张志杰)又到开学季,学生安全又成了大家关注的对象。8月27日记者获悉,雁塔区检察院对一起抢劫中学生案的一名参与者提起公诉:两个小青年没钱到酒吧玩耍,便打起在校学生的主意。一人连唬带抢拿走一名学生的手机,一人将受害学生微信零钱里的10元钱转到自己手机上。

2017年12月26日,杨某、冀某(另案处理)在鱼化寨一家网吧上网时,商量晚上去酒吧玩儿。但是两人都没有钱,便商量着把冀某的手机卖了,然后再去附近中学抢学生的手机给冀某用。当天下午5时许,临近放学时,冀某和杨某来到附近的市十四中门口。这时,受害学生崔某刚出校门不久,在学校门口的公交站牌处,二人叫住崔某并以看手机为由索要其手机。要到崔某的手机后,在一旁的杨某还向崔某索要微信密码,并将受害人微信内的10元零钱转给自己。冀某说要借崔某手机使用几天,崔某不同意,冀某就威胁要打他。之后,冀某将崔某手机抢走,在鱼化寨一手机店内将自己手机卖掉,当晚,两人持转卖的钱到酒吧内进行消费。拿走手机时,冀某还告诉崔某过几天会把手机还给他。

事后冀某交代,他和崔某之前在一个学校上学,知道崔某胆子比较小,好吓唬,所以决定抢他的手机。而中专文化程度的杨某,案发时在一家水果超市工作,与崔某也认识。迟迟要不回手机,崔某报警,冀某、杨某先后被抓获。2018年1月19日,杨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高新分局刑事拘留,之后经雁塔区检察院批准由公安高新分局执行逮捕。

8月27日记者获悉,雁塔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伙同他人,以暴力及暴力相威胁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日前,雁塔区检察院对杨某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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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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