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相通讯员董春瑜)近日,莲湖区公证处驻西咸办事处出具了一份救命的公证书——器官移植捐赠公证书。当事人郝先生一家为表谢意,特意送来了写着“公证服务真贴心,帮困济贫暖人心”的锦旗。郝先生说:“感谢莲湖区公证处,真没想到这么快能拿到公证书,这真是一份救命公证书!”
8月的一天,公证人员沈丽接到了一个紧急求助电话,郝先生是一名9岁肝硬化男孩的父亲,要给孩子做肝移植手术,需要办理相关公证。承办公证员及时向郝先生及其家人告知了器官移植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器官捐献人、接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告知其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电话中沈丽得知,当事人的大儿子郝某2017年病发,先后在多家医院检查治疗,最终被诊断为肝硬化失代偿期,想要彻底治愈只有做肝移植手术。郝先生作为孩子的父亲第一时间做了配型,配型结果也完全符合手术标准,但没想到由于孩子年纪太小身体的各项指标均不理想,还不能立即进行手术。直到几天前,医院通知郝先生一家,可以给他儿子做手术了,不过根据相关规定,郝先生需要办理器官移植捐赠公证书,于是郝先生紧急打了求助电话。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沈丽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并为郝先生一家向莲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免费办理了捐献人和配偶父母子女亲属关系书、器官自愿无偿捐献书、自愿捐献与亲属知情同意书及活体器官捐献意愿书四份公证书。为了不耽误手术时间,沈丽更是加班加点,于申请公证的次日出具了公证书。当事人一家拿到亲属器官移植的相关公证书后,连声感谢,并称公证书是“救命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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