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动员大会,公布了《西安市城管执法队伍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要加强宣传引导,借鉴成熟经验,抓好典型案例,敢于较真碰硬,一把尺子量到底,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以严格执法的成效保证垃圾分类的实效。
垃圾分类倒计时各个环节怎么做
目前已经进入垃圾分类倒计时,各个环节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城管执法部门执法检查的对象都有哪些?《西安市城管执法队伍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城管执法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能是按照市、区、街各级职责对辖区各个部门、单位和个人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未按照相关要求与标准落实《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前期准备环节:检查是否已经按照要求设置垃圾桶(箱);垃圾分类图文资料如投放指南、投放标准、投放标识、投放规则等发放、张贴情况;辖区人员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对分类知识的了解掌握情况等。
◎分类投放环节:检查是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是否遵守、履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七项规定;单位和个人是否按照管理人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准确投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是否完好无损、干净整洁、标识清楚;有无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动物尸体等混入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环节:检查是否制定了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和推动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优惠政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是否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及相关规范配置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是否存在妨碍消防通道的问题;清运单位是否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是否每日定时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是否按照收集单位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约定的时间定期收集;是否建设有符合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要求的有害垃圾暂存点等。
◎分类运输环节:检查是否存在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的问题;生活垃圾收集站(点)标识、生活垃圾转运作业站点、路线和时间确定是否规范;从事生活垃圾转运作业的运输单位,是否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是否能够主动接受城管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生活垃圾运输服务单位是否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是否每月按时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报告;是否制定了包括车辆应急调配、交通事故处理、运输路线变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了与交警等其他部门联合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的执法协作机制;是否结合垃圾产生量及分布状况,因地制宜、科学配套生活垃圾分类压缩转运设施。
◎分类处置环节:检查是否对可回收物采用循环利用,对有害垃圾采用无害化处理,对厨余垃圾采用生化处置等方式再利用,对其他垃圾采用焚烧发电、填埋等方式处理;生活垃圾是否由专门单位进行分类处置;从事生活垃圾处置的单位是否执行行业规定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每日接收、处置生活垃圾的数量、类别等;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在处置过程中排放的废渣、废水等废弃物,是否建立了环境信息监测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排放情况,以及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运行情况;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擅自停业、歇业现象。
◎监督管理环节:检查各级部门是否建立和完善了生活垃圾分类的综合考核制度,并将垃圾分类管理情况纳入考评指标,进行定期公布考评结果;各级管理部门是否建立和完善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关单位、部门是否按要求选聘社会监督员,并落实社会监督员制度;各级管理部门是否公布监督电话、信箱等;是否有完善的激励奖励措施等。
要求执法人员在以上环节检查工作中,对发现的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行为,要根据违法情节程度,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灵活运用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向管理人发整改建议函和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执法。
垃圾分类没经验市民抵触怎么办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李平伟说,《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即将正式实施,最近一段时间,城管部门宣传的重点是教市民如何将垃圾分类、如何投放、有关单位如何运输、如何处置。下一步的重点是,如果违反垃圾分类有关规定,个人、单位、企业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各级执法部门,就要重点围绕《办法》中有关“法律责任”这一部分,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要发挥城管执法队伍的特点和优势,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进企业、进工地等,让市民群众和企业单位不仅仅知道“怎么做是对的”,更要知道“错了后怎么办”?要给大家打好“预防针”,为《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及有关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生活垃圾分类有关的执法工作,在西安市应该说还是空白,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在摸自己脚下石头的同时,还要看看别人是怎么‘过河’的。”李平伟说,据他掌握的数据显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7月1日正式施行的同时,城管执法部门同步开展执法工作,截至7月6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90起。虽然西安市的城市体量不能和上海相提并论,但这个数字还是有一定参考意义的,在这项工作开展之初,西安市城管执法部门,特别是一线执法队伍,肯定会面临大量的、新的问题。在没有成熟案例可供参考的情况下,就要求执法人员一定要在遵循中央、省、市有关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严格、公正、文明地开展执法工作。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的前三周,共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607起,其中未设置分类容器的案件占比最高,占案件总数54.2%;其次是未分类投放,占比43.3%。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基本规律,西安市在做这项工作之初,就可以参考其他城市的成熟经验,不断摸索总结出自身的发展规律,扭住“牛鼻子”、找准“突破口”,用有针对性的巡查执法,取得西安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开门红。
李平伟说,正面的倡导,少不了负面的约束、警醒和震慑。城管执法部门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中,要寻找一些影响广泛、性质恶劣、处罚金额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在把案件坐实、做细的前提下,将其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形成全面的警示震慑效果。人人都是生活垃圾分类的受益者,也是美好生活环境的构建者。把个别人的错误教训当成经验,避免出现类似错误,把已发生的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未尝不是最好的教育。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单单靠道德来对公民予以约束,是难以实现的,这就要求以强有力执法作为保障。这些后续工作,比立法本身难度更高,甚至也可以说更重要。假如没有相应的执法工作加以配合,那么条例就会变成一纸空文。这对执法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考验。垃圾分类是一件势在必行的事,是一件没有退路的事,是一件引领时尚的事,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城管执法队伍要敢于较真碰硬,一把尺子量到底,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以严格执法的成效保证垃圾分类的实效。
分类效果好不好日常监管怎么做
依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遵循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社会推进、法制保障的运行机制,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在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要求,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垃圾分类效果好不好,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西安市城管执法队伍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给各级城管执法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
要求市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导,对辖区管理人和区级、街办乡镇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检查、抽查,可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周不少于3次。重点检查辖区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辖区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区和街办乡镇执法部门执法情况,及全市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压缩站、转运站、清运单位和设备、处置末端等重点区域及环节执行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情况。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指导意见,对问题严重的管理人进行行政处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职责的城管执法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区级城管执法部门要成立专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的领导小组,制定本区域的垃圾分类执法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指导街道乡镇中队进行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培训执法人员,并监督检查各中队执法工作情况。每日检查管理人不少于10个,检查2个以上执法中队执法情况,对辖区内的压缩站、转运站、清运单位及设备等重点部位不少于1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帮助中队进行整改,必要时可协调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自觉接受来自市级城管执法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积极配合市级督察部门对投诉举报的调查。
各城管执法中队要认真落实《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区级城管部门制定的执法规范和实施细则。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对小区、社区、党政机关、学校商场等一般区域每日检查监督不得少于1次;对垃圾压缩站、转运点、清运单位等重点区域每日检查监督不得少于2次。结合辖区特点,按计划、有步骤的循环检查,每周对辖区的管理人至少检查1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首席记者赵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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