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春燕)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要是欠债没钱还又被债主追得紧,应该怎么办呢?西安小伙叶某想了个“办法”——伪造房产证抵债。当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从2011年开始,叶某一直断断续续从朋友吕某、李某处借钱,开始的时候是借一两万,叶某也一直按时还款。之后,叶某借款的数额越来越大,还款期限也一拖再拖,眼看朋友不愿再借钱给自己,叶某脑筋一动,想了个“办法”。2014年2月,叶某通过一电线杆上的小广告联系到一名做假证男子,分别伪造了雁塔区、莲湖区、碑林区3处房产证件,并在2014年4月份至11月份将三个假房产证分别抵押给朋友。
今年3月,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民警在排查线索时发现叶某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民警遂联系叶某,让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叶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日前,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检察官提醒,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形象的集中代表,是与国家公务活动密切联系的符号性标志,实施任何形式的伪造、变造、买卖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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