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贴在醒目位置的杜绝高空抛物安全警示牌。
8月11日21时30分许,家住西安曲江大道附近的杨先生和女儿在电视塔附近的超市买完东西准备回家,途经超市旁的长丰园小区北门时,意外发生了,杨先生的女儿被从高处掉落的玻璃划伤了手臂。
杨先生报警后,由于无法确定玻璃是谁抛下的,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长延堡派出所只能先做登记,并未立案。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时有发生。6月13日,广东深圳5岁男童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窗砸伤,后抢救无效死亡;7月24日,西安市一名清洁工被高空抛下的木质椅子腿砸伤;8月3日,宁夏银川两名女孩被高空掉下的啤酒瓶碎片划伤了腿部……一次次发生的悲剧刺痛人心。如何遏制高空抛物,也引发热议。
8月12日,记者走访了西安市多个小区高空抛物情况,进行了实地探访。
居民:高空抛物普遍存在,安全问题让人忧
8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碑林区北沙路的南沙世纪花园小区。小区并不大,但由于碑林区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设在该小区,因此小区里的老年人比较多。除服务中心外,小区内还有几栋高层住宅楼。说到高空抛物,王奶奶说:“小区里大多是些老年人,身体不好、反应慢,一旦有人从楼上往下扔东西,后果相当危险。前两天,小区里的一个老人就差点被楼上扔下来的矿泉水瓶砸着!”
记者注意到,小区里并没有设置“禁止高空抛物”的警示牌或标语。老人们在院子里聊天、下棋、散步,居民楼里不断有人进进出出,而高层住户的阳台上多放有绿植,有的住户甚至在空调外机上铺了板子,上面摆满了绿植,这不禁让记者为经过楼下的居民感到担忧。
随后,记者来到了兰蒂斯城小区。一进小区,记者就看见单元楼门口的墙壁上挂有“高空抛物危及他人安全”的红色警示牌,十分醒目。不仅如此,在摆放垃圾桶附近的墙壁上,也贴有“拒绝高空抛物,构建文明家园”宣传海报。
该小区业主陈女士说:“我跟爱人平时上班比较忙,父母过来帮忙带孩子。他们每天都会带孩子在楼下遛弯,或者到小区附近走走。以前听说小区里有人往下扔烟头、塑料袋、矿泉水瓶之类的,都没当回事。但最近看了一些关于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甚至死亡的报道后,我都不敢让父母带孩子在小区里遛弯了。”陈女士认为,小区里虽然贴了很多警示标语,但只能起到提醒作用,起不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物业:杜绝高空抛物面临“三难”
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有阳台的居民大多会在阳台上摆放杂物,诸如花盆、拖把、纸盒之类。这些东西看起来很平常,可一旦坠落,造成的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
西安康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蒂斯城小区项目经理李先生说:“目前,杜绝高空抛物面临管理、监控和取证三大难点。兰蒂斯城小区主要分回迁房和商品房,住在回迁房的有很多是租住户而不是业主在住,所以管理起来难度比较大。我们物业人员在进行消防检查的时候,都会提醒业主,将花盆和其他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挪至安全的地方,但物业毕竟权限有限,能做的也只能是建议和规劝。”
李先生表示,物业管理中心经常会接到业主投诉有人从高处往下扔烟头、果皮纸屑,甚至小石子、饮料瓶等,但由于很难取证,无法找到抛物者。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执法权,便只能在醒目的地方张贴警示牌以及海报,让居民了解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和造成危害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物业管理公司也加强了保安队伍巡逻的频次。对于有些业主提出安装专门监控高空抛物的摄像头,让高空抛物者有所忌惮。李先生表示,由于资金和协调等问题,技防设施很难跟得上。“目前,对于高空抛物,小区只能以人防为主、技防为辅。”李先生说。
律师:高空抛物造成伤害,难逃法律责任
“对于高空抛物,在可以确定抛物人时,受害人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抛物人进行赔偿。但在实践中,往往难以确定具体抛物人,被侵害的人不但遭受了人身、财产损害,还无法追偿,这显然不公平。因此基于公平原则,《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依晨表示,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如有高空抛物造成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受损的情况,物业应该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取证。
此外,在高空抛物的悲剧中,始作俑者是小孩子的并不在少数。7月2日,贵阳10岁男童高空抛下灭火器,致一名女子被砸中身亡;近日,重庆一小孩高空抛剪刀,虽没造成严重后果,但是仍然让人心有余悸。小孩子高空抛物,谁来担责?
“如果说高空抛物的行为人是儿童,法院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董依晨说。
网友:高空抛物不能仅靠道德约束
随后,记者对于高空抛物该如何监管进行了网络调查。网友们表达了各自不同的意见。
网友“月悦悦”:我觉得道德约束无效。高空抛物的人要是有道德就不会有高空抛物这一举动,让道德去约束没有道德的人,就像是让一个一穷二白的人去买一辆法拉利,不切实际。
网友“黑河蜜蜂”:道德约束对大多数人是起作用的,但对少数没有道德底线的人是不起作用的。高空抛物对人的安全危害极大,应该立法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
网友“常熟拾遗”:首先,必须立法,而且必须明确规定执行力度,明确执行责任方,同时需要写明如果同一主体反复出现同一行为必须重罚,并追究其给受害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因为,高空抛物已经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犯罪。其次,国民素质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实施高空抛物的行为人既有未成年人,也不乏成年人,仅仅靠道德的约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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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认为一枚小小的鸡蛋很容易就会破碎,根本不会对人造成太大的伤害。但有数据表明:当一枚30克的鸡蛋从4楼被抛下时,足以让人头顶起肿包;从8楼抛下,足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抛下,足以砸碎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从4楼扔下时可能伤人头皮;从25楼扔下将可能会让人当场送命。空啤酒瓶从18楼和25楼的高度抛下,均会造成致命伤害。一个4厘米的铁钉从18楼扔下,可能会插入人的脑中。
所以,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请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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