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招领导小组在坚持“阳光招生、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下,努力让每个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其中,城六区统一组织实施,五区二县分区县组织实施。
普通高中录取基本条件
根据,政策规定学生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六个维度和学业评价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六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
高中阶段招生坚持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唯一标准的做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及考查、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结果),以及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
录取中不调剂志愿
全市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采取统一录取与注册入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进行顺延录取;所有学校招生均要尊重考生志愿,录取严格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中不调剂志愿。
严禁违规争抢生源
按西安市中招政策规定,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
普通高中的“国际部”“国际班”招生要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在外省参加中考,欲就读西安市高中的学生,应先被参加中考地高中录取,并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跨省转学到西安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人籍一致”严禁空挂学籍
各区县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要加强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学籍注册、录取名单、招生计划相一致。每年秋季开学后,各区县要按照国家《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对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结束后,市教育局将进行比对分析并进行随机暗访,对于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学生人籍不一致等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处理。
严格规范招生办学秩序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严禁”的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记者许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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