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晓瑞)近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提请抗诉的一起民事监督案件,经检法两院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调解协议。该案的成功改判,既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多年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7月,申请监督人某公司和郭某因不服与陕西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向雁塔区检察院申请监督。雁塔区检察院民行部经审查法院卷宗、调取银行流水、询问双方当事人查明事实后,认为本案存在法定再审情形,遂向西安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018年11月,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并指令雁塔区法院重审本案。
今年7月10日,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案,雁塔区检察院民行部干警出庭支持抗诉。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情况下,雁塔区法院依法主持调解,陕西某公司当庭一次性支付11万元,化解了双方长达4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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