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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重击除毒瘤 西安中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来源:西安日报 2019-06-28 04:54   https://www.yybnet.net/

近日,西安中院通报了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截至5月25日,全市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案件7件96人,生效5件68人,重刑率达到45%;一审受理涉恶案件36件183人,生效19件86人,重刑率达到60.5%。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西安中院始终坚持把开展专项斗争摆在突出位置,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敲响严惩黑恶犯罪的法槌,创造性地实施“1+8+3+N”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记者刘晓云

“1+8+3+N”工作模式

为高效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打下基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为坚决打赢这场硬仗,西安中院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成立了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项斗争领导机制;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扫黑办领导小组工作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先后出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包抓工作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8+3+N”工作机制》《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判”工作机制》《刑事案件推行“最后一问”工作制度》《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及台账管理制度》等文件,为开展专项斗争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为了充分发挥专业化团队业务能力强、裁判尺度统一的优势,精准、高效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西安中院创造性地实施了以院扫黑办牵头的“1+8+3+N”工作运行模式。

具体来讲,“1”是指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扫黑办公室,负责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8”是指抽调精兵强将,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严重暴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黄赌毒”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案件、“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软暴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未成年人涉黑犯罪案件8个专业化审判团队,精准、高效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3”是指组成立案绿色通道、财产刑执行和减刑假释裁决三个专业化团队,打通涉黑涉恶案件在审判阶段的重要节点。“N”是指在纪检监察、司法技术、研究室、宣传处等其他部门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全面保障专项斗争开展。“1+8+3+N”工作运行模式的实施,逐渐营造了专项斗争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为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西安中院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编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汇编》3册,编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刊》15期,编印《西安审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刊2期和典型案例汇编2册,精心挑选西安市近年来审结生效的典型黑恶案例作为指导案例,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运用法律手段惩治黑恶势力的能力,为高效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打下坚实基础。

为了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质效管理,西安中院多措并举,提升专业化管理能力:建立案件台账,对受理的黑恶犯罪案件逐案登记、跟踪、上报,专职联络员对案件数据、审理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和报送;审判数据、流程节点全部上墙,实施挂图作战;并将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纳入两级法院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

“七快”机制出重拳

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

“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西安中院对“两劳”人员把持基层政权、强揽工程的王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进行了公开宣判。

该案于2019年1月30日,由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某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犯罪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罚金8万元。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至1年。一审宣判后,王某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诉。西安中院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于近日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案件审判是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西安中院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宽严相济的法律原则和政策,不断推进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改革,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快处、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的“七快”机制,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判了陕西省首例“套路贷”骗取钱财、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韩某某等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把持基层政权、称霸一方、损害经济发展的王某某等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充当黑物业、强收保护费、破坏城市发展的张某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强揽工程、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骆某某等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营“黄赌毒”,破坏社会风气的张某某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从快从严惩处了欺压残害百姓、为害一方的王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采取封门堵路等软暴力手段,敲诈勒索的郑某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破坏基层选举、强揽工程、扰乱营商环境的王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以暴力威胁手段,逼迫残疾人乞讨的马某某等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截至5月25日,全市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案件7件96人,生效5件68人,重刑率达到45%;一审受理涉恶案件36件183人,生效19件86人,重刑率达到60.5%。

“七快”机制实施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将涉黑恶犯罪案件作为重中之重,挑选精兵强将优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审判周期平均缩短至2个月左右,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周期平均缩短至1个月左右,办案效率提升50%以上,同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审判”“宣传”同发力

保持扫黑除恶强大攻势

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不可忽视的力量。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率,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类犯罪线索,西安中院结合审判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今年3月7日上午,西安中院组织20余名法官干警在大明宫街办的配合下于万达广场开展“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西安中院扫黑办法官积极受理群众的举报线索,针对群众咨询的“套路贷”、诈骗、疑似“沙霸”“村霸”等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进行认真详细的讲解,解答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如何查处等相关法律知识。

同时,法官干警还深入基层群众,多次在街办、校园、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告知市民群众“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发动大家共同参与,积极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线索。

为了把每一场审判都变成普法教育的“公开课”,西安中院先后多次开展集中宣判周、集中宣判月活动,精心选择典型案件,广邀人民群众走进法庭、旁听案件审判,做到“一案一策划、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宣传、一案一总结”,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扩大办案效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外,西安中院还通过设立展板、对外公布12368举报电话、制作举报信箱,印发宣传单、宣传手册,开展问卷调查,并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报道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动态,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西安中院专项斗争宣传稿件累计近千条,全面覆盖中央和省市的主流平面、广电媒体和门户网站。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重要国家级媒体对一批典型案例进行了广泛报道。仅温某某等3人恶势力团伙一案宣判的官方抖音点击量就超过了1500万。

为了确保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西安中院坚持“审判”与“宣传”同发力,制订《西安中院扫黑除恶舆论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已形成“报纸上有稿、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新媒体上有互动”的立体宣传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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