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莲湖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申请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27号宫园壹号小区3号楼1单元、5号楼1、4单元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用于维修更换3号楼1单元西电梯曳引轮、曳引钢丝绳、5号楼1单元南电梯曳引轮、曳引钢丝绳、5号楼4单元中电梯曳引轮、曳引钢丝绳,工程预算费用108580.00元。相关业主如对此有异议的,须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莲湖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系电话:029-87621992转8019。上述内容同时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sjw.xa.gov.cn)、原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fgj.xa.gov.cn)和宫园壹号小区公示。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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