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0日获悉,为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稳定住房市场发展,西安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6月20日起,从西安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该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该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该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此外,将临潼区纳入此次住房限购范围,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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