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电达凌云龙)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稳定住房市场发展,6月20日,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下布通知规定:非本市户籍社保满5年者可购1套住房;同时将临潼区纳入住房限购范围,严格执行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
通知明确:自该通知下发之日起,从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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