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西安 今日长安 今日高陵 今日蓝田 今日周至 今日户县
地方网 > 陕西 > 西安市 > 今日西安 > 正文

西安发布网约车经营重大风险提示通告网约车运输证有效期为8年依法不得转让

来源:西安商报 2019-06-14 01:0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张电达)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维护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障行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现已对广大网约车从业者发布网约车经营重大风险提示通告。

该提示通告指出——

依照《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运输证许可对象为企业或个人(以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为准)。网约车运输证有效期为8年,起始日为发证之日,届满日为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之日顺延8年对应的日期。网约车运输证依法不得转让。

近期,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通过摸排调研,了解到加盟网约车平台的部分合作租赁公司存在以“以租代购”、挂靠经营、担保购车挂靠等形式转嫁经营风险的问题,将个人全额出资或个人贷款购买的车辆登记在租赁公司名下,双方同时签订挂靠协议和融资租赁合同,且“融资租赁”合同承诺三年后将车辆过户给承租人,但未明确过户仅限车辆所有权变更。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运输证许可车辆所有权人发生变更的,网约车运输证将依法注销;车辆所有权变更后,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依法不予许可网约车运输证;如合同期内租赁公司经营不善破产倒闭的,网约车运输证也将依法注销。

鉴于当前西安市网约车出现以上不规范经营行为和风险隐患,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现特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希望有意愿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或个人,认真学习《暂行办法》、深入了解政策规定、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止和避免因车辆权属不清晰、政策了解不全面造成个人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或经济损失。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将始终严格督导网约车平台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要求网约车平台监督与其合作的租赁公司明晰车辆产权关系,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告知。依据《暂行办法》规定,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对存在转嫁经营风险问题的申请办证车辆,一律不予受理。

新闻推荐

浐灞生态区邀请您打卡“双创”周

西安国际创业大会上,参观者体验VR。记者李安定窦翊明摄本报讯(记者高乐)腾讯前沿科技互动展示、大学生创意音乐节、...

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西安这个家。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西安发布网约车经营重大风险提示通告网约车运输证有效期为8年依法不得转让)
频道推荐
  • 延安市再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 “数字化城管”让城市管理更精细更高效
  • 榆林经开区春来植绿忙
  • 绥德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乡村颜值高 幸福滋味浓
  • 陕北黄土泥塑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