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牛红
2018年,西安市常住人口突破千万。作为中心城区的未央区,区域经济发展活跃,未央法院的收案数量逐年上升,其中,借款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明显增多。分析其案件类型变化轨迹,呈现出来的市场特点是缺乏可靠的诚信体系,应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治规则。
记者了解到,2016年,未央法院收案17672件;2017年收案23245件,增幅为31.54%;2018年收案30922件,增幅为33.03%。收案数量逐年上升,其中民事案件增长明显。2017年民事案件15138件,较2016年增加3332件,增幅为28.22%。2018年民事案件19149件,较2017年增加4011件,增幅为26.50%。
从近三年增加的民事案件的具体案由来看,增加数量最多的依次为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其中,借款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连续两年增幅较大,借款合同纠纷2017年同比增49.70%,2018年同比增29.16%。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17年同比增47.89%,2018年同比增80.3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新开发楼盘销售纠纷)2018年较2017年增长幅度较大,同比增41.86%。
依据增长幅度分析,2016年至2018年未央法院民事案件增幅最大的案件类型为借款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急需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法治规则和法治文化。法治规则保障市场主体依据法律制度享有经济民主的权益,法治文化则是市场主体在长期的市场行为中积累形成的社会认可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习惯,即核心价值观。加强法治规则和法治文化建设,才能确保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针对日益增长的借款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陕西省社会科学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刘源如是说。
借款合同纠纷明显增加
为什么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明显增加?“受社会传统影响,个人需要资金周转,首先考虑向亲戚朋友借钱,方式简单,交易成本低;其次,个人向金融机构贷款手续复杂、利率较高、贷款成本较大,民间借贷的借款人对资金需求通常比较急切,因此选择向个人或企业借款;第三,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投资渠道少,选择向别人提供借款以获得高息收益。这三种情况大量增加,造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明显上升。”未央法院民一庭庭长宗晓嵘分析。
记者获悉,2018年仅民一庭审结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就达819件,除去节假日,按照全年250个工作日计算,民一庭一天审结3.27件民间借贷纠纷案。全院2018年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754件,即每天审结11件借款合同纠纷案。
“李梅,手里有闲钱吗,借我周转一下,按银行利息给你。”“行啊,咱俩都这么熟了,你若生意好,就算我入股。”2017年2月,张先生向李梅借款50万元。2018年3月,李梅催款多次无果,将张先生诉至法院。经法院多次调解,事情虽解决了,但李梅和张先生因为借条不规范,造成还款纠纷,友谊就此中断。
2018年4月,薛先生将769万元借给开化工厂的曾某,并约定利息共计112万。后曾某破产无力偿还,薛先生诉诸法律。法院审理借款事实清楚,判决已生效。但曾某失联,工厂被提前抵押无财产执行,薛先生的钱至今未能追回。
张家堡法庭庭长薛红安告诉记者:“民间借贷案件的特点大部分是找不到债务人,债务人失联。其次是虚假诉讼。对方把钱还了,借条没销毁,出借方提起诉讼再次要求还款。还有,这几年的民间借贷案标的值都很大,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但因为借条不规范,标的大,取证难,给审判造成很大困难。提醒广大群众,亲戚朋友打借条,也要明确约定利息,保留转款凭证。最好做抵押,依法办理抵押手续,房屋、车辆一定要登记,不能只写在借条上。”
如何有效规避借贷风险?西北大学法学教授张玮达认为,经济伴随着人们的需求而发展,借贷纠纷呈上涨趋势,说明未央区市场经济活跃,市场主体需要借贷交易,但要规避借贷风险。除了建立多元化的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的法治风险评估意识,更应该根据市场需求提供丰富的合法的借贷平台和借贷渠道。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增幅大
未央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郭丽华表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新房销售)数量大幅攀升,主要原因是在购房热潮和房价上涨的利益驱动下,房地产开发商增加开发规模,但房屋质量难以保障,存在延期交房、房屋质量有瑕疵、房屋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易引发纠纷和诉讼。其二,连锁反应导致集团诉讼,使案件数量攀升。同一楼盘存在的问题大致相同,只要一个业主起诉就会引起连锁反应,导致其他购房人随之起诉,特别是单位团购房,一旦出现开发商违约现象,参团单位所有购房者便面临同样的问题,进而同时起诉。
2018年年初,孙某等41名业主起诉某房地产公司逾期未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未按合同约定退还房屋面积差价款,逾期向房屋登记机关提交办证资料导致与众多业主产生纠纷。郭丽华告诉记者,类似的案子比较多,矛盾很突出。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二手房买卖纠纷数量持续上涨,这与近几年西安房价大涨、摇号限购的举措有关。一是许多购房者或因为房价高,或因为摇不到号,退而求其次选择购买二手房,造成二手房交易水涨船高,已成交的房屋交易反悔较多,引发纠纷;其次,二手房产权不清晰,一些卖房者只有部分所有权,但交易对方难以发现共有人,引起共有人诉讼;第三,中介机构不规范导致纠纷增加,部分中介机构机制不健全,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引发纠纷;第四,购房者维权意识增强,积极寻求协商或者诉诸法律,进而导致案件数量明显增长。
张家堡法庭副庭长刘瑜告诉记者,2018年5月有个案子很典型:双方约定签了购房定金协议,买方把定金交了,卖方却要涨价,辩称是房屋产权共有人的儿子不同意卖房。因买方在协议上约定,卖方违约双倍赔偿定金,并赔偿其他实际损失,法院最终判决卖方双倍返还买方定金20万元,赔偿买方房屋价格上涨损失360330元。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君利表示:“未央区法院办理案件的变化,反映出市场主体存在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市场规则的建立,离不开完备的法律规范,也离不开道德支撑和约束。司法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在个案中坚持让守信者获益,让失信者受罚的导向,才能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副研究员刘源认为,建立法治规范的市场经济,更重要的是规则必须体现社会共同信奉的价值观念和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其次,从法治发展层面看,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确保促进经济正常有序发展。建设法治的市场经济,应当围绕公平正义、权利保护进行制度设计,推进主体权利平等,并以公平正义与权利保护的实现程度作为最终的检验与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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