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西安浐灞生态区香槐一路以北、锦堤三路以东,净用地面积204.983亩(不含代征道路40.534亩),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A2),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8.54%。有意受让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9年7月8日10时前(节假日除外),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如果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如果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用地者,将依法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文海超老建伟
联系电话:8350501186786992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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