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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线被仿冒 “小米”法庭维权

来源:阳光报 2019-06-06 01:00   https://www.yybnet.net/

阳光讯(记者 熊玺 文/图)小米公司生产的电源适配器、同步数据线被仿冒,小米公司将西安一家数码产品经营部告上法庭。5月29日上午,该案件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小米公司诉称,其成立于2010年4月,是一家专注于自主研发高端智能手机、互联网电视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原告先后于2011年4月28日、2012年7月7日向中国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8228211号、第8911270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种类均为第9类,包括电源适配器、数据线、手提电话、头戴耳机等。原告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均处在法律保护的注册有效期限内。上述注册商标在原告的手机、耳机、路由器、电视等商品中被广泛使用,因其深具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无数好评,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但随着原告“小米”系列产品的火爆热销,市场中出现了大量仿冒原告品牌与注册商标的数据线、耳机、移动电源等商品,此类侵权产品大量投入市场进行销售,给原告的生产经营造成极大负面影响。

本案被告所销售的电源适配器、同步数据线商品,突出使用了与原告上述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图形,系侵权产品。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商誉与经济损失。故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第8911270号、第822821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行为,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5000元(包含原告调查取证、制止侵权、聘请律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3.判令被告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道歉声明,就其侵权行为消除影响;4.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解决。

从2014年5月1日起,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管辖发生在其辖区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案件,及反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同时管辖诉讼标的在五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据统计,从2014年5月1日至今,碑林区法院已审理了近千起知识产权案件。截至5月30日,该院2019年已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9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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