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志杰通讯员李兴文)众所周知,驾驶机动车辆需要考取相关的驾驶资格证,临潼区交口街办的李某不仅无照驾驶,而且他所驾驶的车辆还是涉盗抢的车辆。5月29日记者获悉,公安临潼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将李某行政拘留。
5月21日,当公安临潼分局交警大队代王中队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陕A0B276小轿车进行检查时,29岁的驾驶员李某不能向民警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
于是,民警依法将李某传唤回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过询问及网上核查对比,民警发现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民警检查车辆发现该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等存在被人为锉毁的痕迹。
为了进一步查明车辆的来源,民警依法暂扣了车辆,并告知李某涉嫌无证驾驶,要求其保持通信畅通,保证随传随到的基础上回家等候处理。之后,民警立即着手调查车辆来源,最终通过残留信息查询确认该车系2015年2月份被盗抢的车辆。
5月27日,民警再次将李某传唤到交警大队。李某向民警供述,车辆是家人于2016年8月份以远低于市场价格所购买的,并对自己涉嫌无证驾驶套牌车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5月29日记者获悉,李某因无证驾驶套牌车辆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的被盗车辆,民警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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