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胡刚刚本报记者彭来
犯罪嫌疑人为了最大限度诈骗受害人的钱财,竟然在诈骗之前,先将同伙胳膊打断,制造出被撞骨折的伤情,要求受害人支付更多的赔偿款。
32小时往返2500公里,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从江西饶州缉拿归案,陈某等人系列诈骗案画上句号。
2018年年初,西安市阎良区武屯镇乡道接连发生多起针对农用车的碰瓷诈骗案件。接案后,公安阎良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民警在侦查中发现,此案主要有3名嫌疑人,该团伙通常在偏僻狭窄的乡道实施碰瓷诈骗。发现目标后,其中一名体型瘦小的男子骑自行车走在前面,另外两名嫌疑人驾车尾随,当目标车辆行驶至自行车附近即将超车时,骑车男子趁机倒在车辆一侧制造被撞的假象。这时,后边驾车的两名嫌疑人加速上前拦住农用车,以看见驾驶员撞伤行人为由阻止对方离开。
初步确定3名嫌疑男子身份信息和行动轨迹后,民警采用多种侦查手段对3名嫌疑人员进行布控,并于2018年2月初,在西安市灞桥区一汽车修理厂内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3人交代,他们之所以选择在农村地区作案,主要是因为农用车一般手续都不齐全,也没有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不敢报警,大多会选择给钱私了。让民警感觉不可思议的是,犯罪嫌疑人为了最大限度诈骗受害人的钱财,竟然在诈骗之前,先将同伙胳膊打断,制造出被撞骨折的伤情,要求受害人支付更多的赔偿款。
经审查,该团伙先后在西安、咸阳、渭南等地实施碰瓷诈骗40余起,涉案价值8万余元。2018年4月11日,公安阎良分局以诈骗罪对3名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并移送起诉。
在审查中民警得知,该团伙还有一名叫“冬冬”的江西籍男子也曾参与碰瓷诈骗,并从中获利5000余元。据嫌疑人交代,这名叫“冬冬”的江西籍男子是他们在网吧认识的,和他们一起实施过五六次碰瓷诈骗,后来打工去了,再没有联系过,不清楚对方身份信息。
虽然案件已移送起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也已经到案,但是还有一名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受害群众的利益,阎良警方本着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根据犯罪分子提供的“冬冬”外号和江西籍等线索,继续开展侦查工作。2019年5月15日,民警在信息比对中发现正在江西饶州监狱服刑的陈某有重大嫌疑,经其同伙辨认,基本确定该服刑人员陈某就是“冬冬”。
经联系饶州监狱,民警得知陈某2018年12月因诈骗罪被江西饶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5月16日刑满释放。按照监狱制度,专案组必须在16日10时前赶到,否则该陈就会被释放。此时距离陈某释放仅剩下20个小时,分局领导指示,务必于16日10时前到达饶州监狱。办案民警立即出发,由于时间仓促没有直达车辆,民警从武汉、景德镇等处多次换乘,用时15小时赶在陈某被释放前顺利抵达饶州监狱并将嫌疑人陈某扣押。为了安全起见,专案组顾不得休息又立即带着嫌疑人乘车返回。
历经30多小时,专案组终于为这起跨地市系列团伙诈骗案画上一个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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