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陈思存)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住建局获悉,5月28日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现售商品房的,二手房买卖的,将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与购房人签约,应示范文本可在原房管局网站(网址:http://fgj.xa.gov.cn)下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28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进行网上签约的,仍可使用旧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新版《合同》与老版有何不同呢?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易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与旧版相比,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的条款和内容更加细化。比如,增加了户型朝向、容积率指标、项目土地用途、组合贷方式等。
新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增加了很多内容和项目,特别是涉及到老百姓买卖双方之间,交易后容易产生纠葛的,这一次特别进行了细化。从坐落位置到门牌号,面积、房屋性质、户型,包括室内装修情况、电梯、车位、目前房屋是否租赁、租期等都有描述。在这一块还增加了违约金的条款,对于买卖双方都是保护。另外,在房屋价款这一条款中,新增加了支付定金的选项及逾期付款的责任,对于税费里面,双方应承担的税费项目也有明确描述。在房屋转移登记及交付手续条款中,增加了交付时间和手续条件,对于房屋交付日之前的所欠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和逾期责任有详细描述。
该负责人表示,结合这两年西安房价上涨之后买卖双方纠纷增多的问题,该中心在《存量房买卖合同》最后增加了《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具体约定》,里面条款细化到水电气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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