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石喻涵)昨日,碑林区司法局召开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督导专题会议,为强化工作实效,出台了《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指引》。
其中明确,律师事务所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后,应当于三日内向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备案。办案过程中,做无罪辩护或改变案件定性辩护时,律师事务所应当组织集体研究,依法提出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代理意见。律师事务所在研究无罪辩护或改变案件定性辩护方案时,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全面完整记录研究的过程。
同时,要指定专门业务机构或专人负责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和风险管理,发现律师办案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防止触碰执业底线。
截至目前,碑林区司法局共接到辖区律师涉黑涉恶案件备案21起,召开案件研判会10起,参与旁听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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