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西安市住建局下发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按照住建部工作要求,西安市将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通知明确,5月28日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现售商品房的,应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与购房人签约。示范文本可在原房管局网站(网址:http://fgj.xa.gov.cn)下载。
5月28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进行网上签约的,仍可使用旧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西安市住建局将于5月27日0:00停止旧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电子模版的使用。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并就合同重大事项对购房人尽到提示义务,提醒购房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审慎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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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