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西安市民杨先生在公园散步时,不慎将工作证、身份证等重要物品遗失,直到第二天才发现此事。谁知丢失当天,就有好心人将其交到了民警手中,可未留下任何身份信息。昨日,本报收到杨先生的来信,希望通过媒体找到这位不留名的好心人。
杨先生在信中写道,“第二天早上,当我上班乘坐单位班车时,发现工作证、乘车卡等不知去向,误以为周六下午去单位办事落在办公室……”可谁知杨先生在办公室四处寻找,也未见其丢失物品的踪影。直至中午吃饭时,单位的门卫告知他去值班室查看周日值班记录。
原来,5月19日14:20左右,西安市公安未央分局大明宫派出所给杨先生的单位打来电话称,有群众捡到了他的工作证和身份证等物件,不巧的是,当天值班员联系杨先生时,他的手机关机。杨先生随即联系了负责此事的民警,第二天便前往大明宫派出所取回了自己丢失的物品。
“身份证、工作证、乘车卡等一张没少。”杨先生说,可惜的是,捡到他物品的那位好心人在派出所没有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除了民警外,杨先生满腹的谢意不知向谁表达。记者从负责此事的赵警官处得知,5月19日14时许,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将杨先生丢失的物品交至大明宫派出所,但是未留下任何身份信息。
杨先生在信中说,这几日,他一直沉浸在对拾物者深深地感激之中,因此,他希望通过本报,寻找这位做了好事不留名的好心人。如果这名好心人看到此报道,可通过本报热线965369联系本报,杨先生想当面向你道一声“谢谢”。本报记者白圩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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