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樊华
5月22日,西安中院通报了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截至2019年5月14日,全市法院受理黑恶犯罪案件43件279人,一审判决37件226人,一审、二审共生效25件162人。
“1+8+3+N”工作模式
为高效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打牢基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为坚决打赢这场硬仗,西安中院率先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包抓工作方案》《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及台账管理制度》等文件,并组建8个涉黑涉恶犯罪专业化审判团队。
2019年3月,西安中院在原来建立的8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基础上,又建立了立案、执行和减刑假释3个专业化团队,在纪检监察、司法技术等10个部门建立了工作专班,逐步形成了以法院扫黑办牵头,8个黑恶势力犯罪专业化审判团队为主力,3个专业化团队为辅助,监察室、司法技术室、研究室、宣传处、司法行政处等成员部门紧密配合的西安中院扫黑除恶“1+8+3+N”工作运行模式。
为了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质效管理,西安中院多措并举,提升专业化管理能力:建立案件台账,对受理的黑恶犯罪案件逐案登记、跟踪、上报,专职联络员对案件数据、审理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和报送;审判数据、流程节点全部上墙,实施挂图作战;并将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纳入两级法院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
“七快”机制出重拳
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
“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西安中院对“两劳”人员把持基层政权、强揽工程的王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进行了公开宣判。
该案于2019年1月30日由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某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犯罪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罚金8万元。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至1年。一审宣判后,王某某等人不服,提出上诉。西安中院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4月2日、4月3日开庭审理了本案,于近日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案件审判是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西安中院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快处、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的“七快”机制,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
“七快”机制实施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将涉黑恶犯罪案件作为重中之重,挑选精兵强将优先办理,审判周期从过去的6个月左右缩短至两三个月,效率提升50%以上。
在对黑恶案件的审理中,西安中院始终坚持法定标准、法定程序,始终保持依法办案的定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截至今年5月14日,全市法院受理黑恶犯罪案件43件279人,一审判决37件226人,一审、二审共生效25件162人。其中涉黑犯罪案件7件96人,一审判决6件76人,均已生效;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3件87人,一审判决12件79人,一审、二审共生效10件5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23件96人,一审判决19件71人,一审、二审共生效9件31人,结案率为86%。5月13日-17日,全市法院还开展了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黑恶犯罪案件结案率预计可提高至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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