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晴悦)专门以在网吧上网的人为目标,趁其熟睡盗窃手机。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涉嫌盗窃一案决定批准逮捕。
34岁的无业男子张某因犯盗窃罪,多次被法院判处刑期不等的刑罚,但重获自由的张某仍不思悔改,在不劳而获恶念的驱使下再次“重操旧业”。2018年4月3日7时许,张某来到莲湖区某网吧上网时,发现在此上网的受害人小李熟睡时将手机放置一旁,便佯装经过,顺手牵羊,随后将所盗手机销赃并挥霍。之后,张某又分别于2018年5月26日7时许、8月30日7时许故技重施,盗窃手机两部,均销赃后挥霍。案发后,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抓获,对其盗窃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提醒,市民外出上网时应注意不让贵重物品离开自己的视线,最好不要放置在座位或桌面上,确保个人财产安全,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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