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新城区法院发布“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和“为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件,是新城区法院从2018年所审结的14707件案件中评选出的。除介绍基本案情外,法官还以案说法,介绍案件的典型意义。
骆小弟等人涉黑案
入选十大典型案件
据悉,在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件中,有涉黑涉恶、涉电信诈骗的刑事案,有涉合同纠纷的民事案,还有请求宣告死亡的异议申请案等。这些案件分别是:被告人骆小弟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魏孝龙、宋军辉等34人电信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张社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西安阳光长缨酒店与冯某某等八人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李德红与阮杨、廖小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张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辛某某与杜某某、孟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律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中铁七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等保理合同纠纷案,高某某诉西安市中心医院医疗损害纠纷案,郑连珍请求宣告杨晓春死亡的异议申请案。
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
赔偿诉求被驳回
此次发布会与往届的最大区别是,新城区法院首次在发布年度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创新评选了为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典型案例,其中有销售假药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以及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案等。较受关注的案例包括:
1.市拆迁安置办与陕西科学技术馆拆迁许可执行案。
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与陕西科学技术馆、实际拆迁受益人陕西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经非诉、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程序,通过一审、二审、再审诉讼。2016年7月5日,市拆迁办申请恢复对市拆裁字(2004)20号拆迁安置裁决书的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科技馆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建筑面积496平方米交拆迁人陕西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除。案件恢复执行后,新城区法院多次组织三方当事人协商。拆迁范围内的配电房等附属设施的拆除,不能简单一拆了事。为保证科技馆在拆迁安置期间临时用电,法院向电力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经过多次沟通,拆迁人为科技馆办理了单独使用的配电设施,准备了过渡用房,购置了施工电缆,做好拆迁准备。当法院将拆迁方案送达被执行人科技馆后,被执行人以需层层向上级汇报为由,迟迟不予答复。为力促案件的顺利执行,法院在制定详细强制执行方案的同时,一次又一次给被执行人科技馆做工作。2018年11月22日,拆迁人完成了拆除任务。
2.孙某某与电动车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
孙某某系职业打假人。2015年9月5日,孙某某在太华电动车市场“酷电电动车经销部”购买价值19800元蒙德新希望电动车一辆,当天交纳定金1000元,该经销部出具收据一张。2015年9月20日,孙某某交纳余款18800元。经销部出具的《售后服务凭证》载明,品牌名称、金额。山东东营蒙德金马机车有限公司开具货物名称为“内燃观光车”、价税合计为“16700.00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孙某某认为该经销部电动车促销活动存在虚假宣传,且不实宣传构成商业欺诈,并以此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该经销部退还购货款19800元并三倍赔偿59400元,西安太华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新城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孙某某的诉讼请求。孙某某不服提起上诉,西安市中级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职业打假人自出现以来,对于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鼓励百姓运用惩罚性赔偿机制打假,打击经营者的违法侵权行为产生一定积极作用。但“知假买假”的牟利性打假,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无视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
据悉,自2016年起,新城区法院每年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院长姚建军说:“司法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今后,新城区法院将通过不懈努力,让当事人通过法官的行为和裁判,以案释法,积极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服务经济发展。”记者张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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