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乐)5月8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西安市印发了《关于落实<陕西省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推广方案>的实施意见》,将通过高校自主人才引进、培育省市两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00家等,进一步激发科研机构和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扩大高校引才工作自主权,激发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活力。
据了解,西安市将《实施意见》细化形成了三项具体方案:《西安市落实“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工作方案》《西安市关于在市属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的工作方案》《西安市关于在市属高校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管理办法》。
西安市将赋予科研人员一定比例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将事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前置为事前国有知识产权所有权奖励,以产权形式激发职务发明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
同时,培育省市两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00家,支持试点单位自主设置技术转移机构岗位和技术转移转化职称,建立相应的评聘制度,探索实行技术经理人市场化聘用制。试点单位可从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对转化科技成果有重要贡献的工作人员和团队(含技术转移机构做出重大贡献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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